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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来源: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9-05-05
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涵,为了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学校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项目申报
1.申报方式:研究生处通知各硕士点学院,由硕士点学院组织研究生进行科研创新项目的申报,项目执行时间为两年。
2.申报条件:项目面向一年级研究生申报,鼓励多人合作申请,一般4~5 人组成研究团队(最多不超过 5 人)。每位研究生限报 1 项。
3.时间节点:每年 1 月组织申报,3 月评审、立项,翌年 3 月中期检查,下一年 12 月答辩、结题。
4.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人统一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学院审核盖章,所在学院填写项目申请汇总表及硕士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专用记录。申请书(纸质版 2 份、电子版 1 份)、项目申请汇总表和会议专用记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 1 份)交研究生处。
5.项目预期目标:研究生需在申请书中明确填写项目研究将达到的预期成果。项目组成员作为第一作者取得的成果应为学校学位论文答辩基本要求以外的成果,基本要求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第二条 项目立项、评审及实施
1.立项及评审:学院负责研究生申报项目评审、排序、汇总,研究生处负责所有申报项目的材料汇总,并最终确定立项项目。立项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处统一下发经费卡。
2.中期检查:每年 3 月各学院组织中期检查,项目组填写《项目季度报表》、《项目中期检查表》,学院检查后将《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表》、《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成果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 1 份交研究生处。
3.项目负责人对完成项目负有直接责任,指导教师、各学院应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必须注意保存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档案。
4.项目原则上不得更换负责人、不得随意改动申请项目的名称。若因特殊原因需变更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必须获得指导教师同意,并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变更申请表》,由所在学院审核后,于立项后三周内交研究生处备案。
第三条 经费使用
1.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只能用于与创新项目直接有关的开支,不能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小型科研设备除外)、计算教师工作量、个人补贴等开支。
2.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经费开支范围主要为:收集与课题相关的资料及复印的费用;购买课题相关的图书及中外期刊;进行与创新项目有关的、必须的调研及学术交流所产生的交通差旅费、协作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的版面费;课题所需的耗材及软件的购置费,理工科课题进
行试验所需的材料费及分析费用。
3.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和批准金额执行,项目指导教师签字同意。项目负责人应把握项目的总体计划、项目水平和项目进度,统筹安排本项目的经费使用。
4.项目未完成或中止,项目负责人需向学院提交项目总结(含经费决算表)、书面报告,说明材料由学院统一审核后交研究生处备案,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已拨资金返回总经费卡。
5.报销流程及相关规定详见财务处主页。
第四条 项目结题及验收
1.结题验收:由学院组织验收。各项目组按研究进度完成项目,撰写《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报告》(1 万字以上),并提供研究成果复印
件(含论文、软件、作品等)及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结题表,由学院负责审核并归档;学院负责将项目验收评分表、项目验收评分汇总表、项目
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项目结题验收成果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 1 份)交研究生处。 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涉及减少项目内容、更改实施计划、提前结题或推迟结题等变动,需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2.项目成果:所取得的项目成果相关的论文、材料及作品等均应标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编号),英文为Acknowledgement: This project is sponsored by Shangha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Science Innovation Fund for Graduate Students (No. );一般情况下,项目成果均应积极参与各类与研究生相关的创新竞赛、展览、展示。一项成果不能标注多个创新项目资助,在结题验收时只能计算一次。凡获批执行的项目,若未达成预期目标,将影响项目组成员按期毕业,同时还将影响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科研创新项目的申请份额。
第五条 项目开展必须遵循科学道德规范,若出现违规行为,将按相关制度处理。
第六条 本办法自 2017 年 8 月 14 日起实施,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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